《庄子·外物》中有一则故事,庄周(庄子)家贫,向监河侯去借粮。
监河侯给庄周说:“到年底收租之后我借给你三百金的粮食。”
庄子听了非常生气,给监河侯讲了一个寓言,说:“我昨天来你这儿的时候,听见路上有呼救之声。一看,车辙中有条鲋鱼(鲫鱼),说让我弄升斗之水来救活它。我说,等我南游吴越归来,引来西江的大水救你,鲋鱼愤怒地跟我说:‘我失我常与(常进入的地方),我无所处(无所可归)。吾得斗升之水救活耳!君乃(居然)言此,曾不如早索(讨取)我于枯鱼(干鱼)之肆(店铺)!’”
意思是说,我失掉常出入的地方,无处可归。本来能得到斗升的水就可以活命,你现在居然讲这样的话,还不如早早地到干鱼店里买我呢!
这个寓言后来被概括为成语“沽辙之鲋”,用来比喻处于困境急待援助的人。
“索我于枯鱼之肆”比喻得不到及时的援助而陷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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