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始与历史》(al-Bad’ wa al-Tārīkh )
本书作者情况是阿拉伯古籍中较为特殊的一例。大约在公元966年,穆塔海尔·麦格迪西(al-Mutahhar al-Maqdisī,卒于公元966年之后)来到锡吉斯坦,应一位大臣的要求,写了一部简明扼要的历史著作,书名即《肇始与历史》。
但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这部著作却归在哲学家艾哈迈德·巴勒希(al-Balkhī)名下。
齐里克利则在其《名人辞典》中说,法国东方学家C.Huart考证出《肇始与历史》的作者为麦格迪西而不是巴勒希,因为该书伊历355年成书,巴勒希于322年就已去世。
《肇始与历史》是中世纪阿拉伯历史典籍中的重要著作,属纪事本末体。它记载了当时各个民族和各地国王的历史和传闻,而且除了使用已知的材料外,作者还以穆斯林学者的博学,阐述了自己独到的研究成果,并将自己与拜火教和犹太教著名人士的会晤情况公诸于世,因而受到后世学者的注意。写作风格上尤其注重删繁就简,并剔除了一些不实的传说和说书人的夸张演义成分。原始抄本为1卷23章,后人将其辑为6卷,约合中文60万字。
◆黎巴嫩萨迪尔书局,1988年版,6卷本。
§1.第1卷,第14页:
(本书)第12章,讲述大地上人们的各种宗教、信条和学说,以及他们对有经人[1]的看法;讲述印度人的种类,及其律法、礼仪和嗜好;讲述中国人;讲述突厥人的律法……
[1]有经人(’Ahl al-Kitāb),《古兰经》中对信奉“天启”经典者的泛称。亦译有经典者或信奉天经的人。指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因为他们分别为“天启示”经典《旧约》和《新约》的信奉者。
§2.第1卷,第143页:
至于中国人,其大多数属于二神论者(al-Than- awiyyah),与之毗邻的很多突厥人也是如此。他们中不信神的人说,不存在世界的创造者和掌管者。
§3.第2卷,第60页:
印度人和中国人(对世界年龄)的计算很长,但愿我们在适当的地方讲到它。
§4.第2卷,第147页:
第4种是中国人。他们认为他们世界的年龄是165利卜沃(Ribwah),加三分之一利卜沃,加半个十分之一利卜沃。每个利卜沃是1万年。
§5.第2卷,第171页:
有人说哈希姆家族(Banū Hāshim)[1]的首领死于皈依伊斯兰教的突厥人之手;也有人说死于突厥异教徒之手,他们从前者那里抓走了他;还有人说是中国人干的,因为他们统治着这些地区。真主最知道。[2]
[1]阿拉伯半岛麦加地区古莱什部落主要家族之一,系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家族,也是他的坚定支持者,故又被称为“圣族”。
[2]此句是宗教用语,在自古至今的穆斯林日常表达中(不论书面还是口头),常常表示“天知道”,“谁知道呢”,“我也说不准”等意思。
§6.第2卷,第175页:
他(穆塔莱布)说,率先举起黑旗的人是在东方(al-Mashriq),但人们在记录这些消息时众说纷纭。有人说首先这样做的是艾布·穆斯林[1],他从呼罗珊出击时第1个打起黑色旗帜,并将自己的衣服染成黑色。也有人说是欧麦尔·赛瓦德开的先例,他是学别人这样做的,因为他按那些人的命令行事。还有人说最先兴起,是在中国那边——据说由那个称作呼檀(Khutan,今和田)的地区传过来的。那里有一群体,属法蒂玛[2]的后裔、侯赛因·本·阿里的后裔。其中有一没长络腮胡子的男子,来自泰米姆(Tamīm)部落[3],名叫舒阿布·本·萨利赫,出生地在塔莱干(al-Tālaqān)。有关他杀敌掠获的故事传奇有很多。真主最知道。
据说在击败大唐军队时阿拉伯人也举黑旗
[1]艾布·穆斯林(’Abū Muslim,公元718~755年)中世纪波斯呼罗珊农民起义领袖,阿拔斯朝开国功勋。波斯呼罗珊人,释奴出身。中国史籍曾译作“并波悉林”。751年,其部将齐亚德在怛逻斯大败唐朝将领高仙芝,致使中国士兵2万多人被俘。755年,因功高盖主,势力日增,被阿拔斯朝第2任哈里发曼苏尔宣召回京,以谋反罪处死。
[2] 法蒂玛(Fātimah al-Zahrā’ ,公元605~632年)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的女儿,后与阿里结婚,生有二男二女,其中包括文中提到的侯赛因·本·阿里(625~685)。因为是先知的爱女,哈里发阿里的贤妻,又颇多懿德嘉行,所以中国穆斯林称其忌日为“法蒂玛太太节”或“姑太太节” 。
[3]阿拉伯北部著名部落,贾希利叶时期出过许多大诗人。该部落人所讲的阿拉伯语是诸部落语言中最纯正的。先知故世后曾背叛伊斯兰教,哈立德·本·瓦利德使他们重新皈依,后参加征服库法、巴士拉和呼罗珊等地的行动。
按:本段文字中关于黑旗黑衣来历的传说颇耐人寻味。“黑衣大食”本是中国史籍中对阿拔斯朝的一种称谓,本书所言却将其来历之一,归溯到中国新疆地区的和田,且与先知女儿后裔有关。不知我国学者是否考证过此类传说,从阿拉伯古代圣训传述家和历史学家著述风格讲,在记录多个传闻时,一般可信度高的靠前,然后依次递减。因此作为三种传说中与中国有关的的末一种,可信度自然最低,但这一传说的存在并被载入阿拉伯史籍本身,已经是一件令我们中国读者感到非常有意思的事了。
§7.第3卷,第88页:
令人困惑的(问题)有:戈伦的屈辱,撒米里的牛犊,法板的降世,开山,七十人之事,焚烧哈伦子民,将各支派(al-’Asbāt)迁升到隋尼后面(Mā warā’a al-Sin),梦兆的问题,黄牛的故事……
§8.同上,第89页:
他们说,真主把他们迁升到隋尼后面(Warā’a al-Sin)一块圣洁的福地。那里的人们不相互欺侮,那里的猛兽也不相互为敌。据传,先知曾在登霄之夜到过他们那里,他们信赖他,追随他。
按:由于以上两段文字均出现在第10章——关于诸先知及其年龄和故事的记述中,所以作者在不断引录《古兰经》经文的同时,可能也在同其他宗教进行比较。两段文字中出现的“隋尼后面”,原文有一点差别,一个有“Mā”,一个则没有,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这个地名在我们辑译的《古兰经条例总汇》§2中也曾两次出现(关于《圣经》中出现的“希尼”或“秦国”,可参阅此条下按语)。
此处该地名是否要译为“中国后面”,尚有待探讨。其他一些阿拉伯古籍,比如泰伯里的《历代民族与帝王史》中,也曾使用这一地名,由于是在记述也门土伯尔进攻吐蕃等地的传说,所以明显与中国有关,应可译作“中国后面或中国以远”(可参阅《历代民族与帝王史》§9)。至于文中提到的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曾在登霄之夜到过他们那里”,此处的“那里”是指“隋尼后面”还是“中国后面”,恐怕要由有关专家来考定。
§10.第3卷,第154页:
于是他在拔汗那和克什米尔与沙姆之间的地区立了70个国王,各王之间互不臣服。然后他离开当地,征服了印度,并攻克中国。很多人都说此人便是双角王(Dhū al-Qarnnayni)。
§11.第3卷,第175~176页:
之后继位的是纳希尔·尼阿木(Nāshir al-Ni‘am,意为造福者),他取此名是因为他给人们带来福祉。人们说,他对外扩张期间曾到过希玛利沙谷,下令在当地造一铜制偶像,造成后他在上面写道:“在我之后,再无其他信仰。”他在位85年。之后是舍米尔·本·伊夫里基斯(’Ifrīqīs),正是他攻入了中国,征服了波斯、锡吉斯坦和呼罗珊大部。他破坏了撒马尔罕,所以那里(曾经)也叫作舍米尔罕。他在位时间是137年。
§13.第4卷,第19~21页:
关于中国人的记载。
人们说,中国人普遍属于二神论者和素姆那派(al-Sumaniyyah,印度信仰轮回之说者)。他们有法尔哈拉特(Farkhānāt,庙宇?),里面有他们崇拜的诸偶像。这是他们的宗教。他们有礼教和道德,在组装有趣好玩的物件和制作奇特工艺品方面技艺高超。他们所具有的、在其他民族中不曾见到的、有口皆碑的礼教是:小孩子不能在父亲面前坐下,不能和父亲一同进餐,也不能在父亲面前走动;他们见到父亲要跪拜;同样,所有小辈见到长辈,为表示尊重都要跪拜。
他们的律法要求人们敬拜太阳、月亮、星辰、水和火。他们对自己认为是美好的东西,统统跪下便拜。每个新生儿降生,人们都立即记写下其出生的时辰,他们为他占星,并裁定一颗代表他的星星。在中国王国,没有一个男人不被国王枢密院(Dīwān al-Malik)记录在案,因为国王是按男人的统计数字收取人丁税(al-Jizyah)。他们的人如果死去,遗体一定要延存至其出生的那一年那一月[1]。他们在尸体上使用一种药,以免腐烂。
偷窃超过3百铜钱(Fals)[2]——相当10个迪拉姆——以上者,处以死刑。凡被朝廷判处罚、打、杀者,均必须亲笔写一(悔过)书,并当着有威望的族长和贤人的面,亲口宣读:“我犯下什么什么罪过,我被判受罚或受打或受死是罪有应得。”然后他就去领受该受的惩罚。
证人和誓言在他们那里不受重视,因为某人一旦接受某种东西(贿赂)便会作伪证。他们在这方面的规矩是,假如某甲借给某乙钱,那么双方须各立一字据,并盖上自己的印鉴。借方写“某人从我这里借去多少钱”,贷方写“我从某人那里借来多少钱”。如果过后双方因借款金额发生争执或(乙方)不认帐,那么双方取出各自的字据对证,以求公允。
某人若在一地出生,后迁出此地并在异地死亡,尸体要运回出生地,在故乡埋葬。某人若纳外乡人中的女子为妾,而该女子生了孩子后那些外乡人又要离开此地,那么他们会把孩子交给他,同时带走孩子的母亲,并对他说:“果,归你;根,归我们。”[3]对贱民和贫弱群体中的通奸现象,他们放任自流,但与富人显贵的家人通奸者,杀无赦。他们对于罪行的处罚大都是死刑。
他们种的植物大多数是富有营养的。人们说,如果干旱少雨,引起物价高涨,国王便会把素姆那派教徒和偶像看守者召集起来,威胁他们:要是求不来雨,格杀勿论。于是他们一直被拘禁关押,雨不下不放人。人们说,国王的宫中有一些铜鼓(Kūsāt),每到日落时分他们就会敲一下。于是城中马上不见人影,居民们听到鼓声,纷纷胆战心惊地跑回自己家中,关闭房门。夜晚,大街小巷只有兵士和值更人在巡视,直到次日清晨。其间若发现有人在户外走动,当场斩首,并用他的血在他的后背写上:这就是违抗国王命令者的下场。
关于突厥人律法的记载。
他们在中国的北方和西部……
[1]此句逻辑上似有不通,也许只能从天干地支或12生肖的轮回上来理解。但作者当年连“猴年马月”的事都知道,显得有些离奇。此类说法在其他阿拉伯古籍中也曾出现,有西方学者注释为将尸体存放至来年死者生日的那一天。
[2]Fals ,《阿汉词典》注释为:“铜钱,铜币,钱,钱财。”也可读作Fils,为古代钱币名,也是现在伊拉克第纳尔的1/1000。
[3]类似的传说,在伊本·奈迪姆(卒于公元1000年)的《索引》一书中也有记载,内容略有出入。他说:“当我们有人娶了中国的妻子,并要离开时,人们会对他说:‘留下土地,带走种子。’如果他把妻子偷偷带走而被熟人发现,他将被罚款,款数是事先就确定好的,并被迫投入监狱,有时还会遭到痛打。”(见《阿拉伯波斯突厥人东方文献辑注》151页)
§14.第4卷,第57页:
至于僧祗海,则由于水温高和水质硬而没有任何动物生存。在淡水海中是没有珍珠和宝石的,但中国海是个例外,它的水是淡水却出产珍珠。
§20.第5卷,第197页:
他(叶兹戴杰尔德)在位20年,其间王国动荡不安,处于分崩离析的边缘。他被杀之后,他的侍仆、随从等一干人也就树倒猢狲散。将领们投奔巴勒赫,歌手们跑到赫拉特(Harāt,今阿富汗境内),仆人们逃往木鹿。马赫威(Māhwī)将叶氏的金银财宝交给了阿卜杜拉·本·阿米尔。至于他事先运到中国的那些东西,则落入他们(中国人)手中。
§21.第6卷,第74~75页:
艾布·阿拔斯[1]掌权3年后(应是751年),布哈拉(Bukhārā)爆发起义,为首的是舒莱克·本·谢赫·菲赫利(Shurayk Ben Shaykh al-Fihrī)。他率3万名阿拉伯人和其他人对艾布·穆斯林展开报复行动,反抗他的血腥手段和滥杀无辜的行为。艾布·穆斯林前去镇压,派齐亚德·本·萨利赫[2]和艾布·达乌德·哈立德·本·伊卜拉欣·祖赫利为先锋。双方交锋,舒莱克被杀。他再次征服布哈拉和粟特,并下令构筑撒马尔罕墙,以期在敌人进攻时成为一道防御屏障。他派齐亚德继续挺进,后者征服了河外地区的城镇乡村,一直打到怛逻斯(Tarāz)和伊特莱赫(’Itlakh)。
于是中国人出动了,发兵10万余人。
赛义德·本·侯梅德在怛罗斯城加固城防,艾布·穆斯林则在撒马尔罕的军营中镇守。大批将领和招募来的兵士聚集在赛义德那里。他们分几次将他们(中国人)各个击败,共杀死4万5千人,俘获2万5千人,其余纷纷败逃。穆斯林们占领了他们的军事要地,进军布哈拉,降服河外地区的国王和首领们,将他们斩首,并掳走他们的子孙,抢去他们的全部财产。他们不止一次将俘虏5万人5万人地渡过河去。
艾布·穆斯林决意进攻中国,并为此做好了准备。但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使他改变了这一计划——齐亚德向他展示了一封无法证实其真实性的、来自艾布·阿拔斯的信,信上说委任他为呼罗珊的总督。艾布·穆斯林开始施展计谋,最终将齐亚德杀死,并派人把他的首级送到艾布·阿拔斯那里。
[1]艾布·阿拔斯(’Abū al-‘Abbās ,约公元702~754),中国古籍中称:阿蒲罗拔。阿拉伯帝国阿拔斯朝肇建者,首任哈里发。出身于麦加古莱什部落哈希姆家族。750年其军队攻占大马士革,推翻倭马亚朝统治,被拥立为哈里发,建立阿拔斯朝(750~1258)。本文中所说“掌权”并非从登基算起。754年他因患天花在安巴尔去世。
[2]齐亚德·本·萨利赫(Ziyād Ben Sālih),此人即为公元751年在怛逻斯一带直接与唐朝安西节度使高仙芝交战的阿拉伯帝国军事将领。我国有些著作提到他时,可能由于从其他文种音译,故将其名字译作:齐亚德·噶利。《册府元龟》中称谢多诃密,“诃密”应是艾米尔之旧译。
按:《肇始与历史》中的这一段文字,不仅是该书事关中国的最重要的记载,也是所有阿拉伯古籍中事关中国的最重要的记载之一。这是因为怛逻斯之战在中阿关系史、中外关系史、世界文明发展史乃至世界科技史中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此段文字除了为这一事件的相关记载补充了新的信息外,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存在一些特殊意义:
1.这段文字记载,使我国部分学者在相当长时期内,认为伊本·艾西尔在《历史大全》中的相关记载,“是阿拉伯方面唯一证明怛逻斯战役的证据”的定论,失去意义。
麦格迪西的记载不仅比伊本·艾西尔(1160~1234)的早,而且比他的字数多,比他的信息量大,比他的记述细。更重要的是,这段记载中提供了不同于《历史大全》和我国史籍中关于此战为何爆发的新缘由。艾布·穆斯林前去镇压舒莱克起义,杀死起义首领后,继续收复“失地”——布哈拉和粟特,因连战连捷,遂乘胜挺进,直到怛逻斯(此处还出现了以前未见到的新地名——伊特莱赫)。
中国人可能感到自己的势力受到威胁,于是发兵,最后被阿拉伯帝国军队击败。我们虽不能肯定麦格迪西所言是历史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在人们探讨该战役直接导因方面补充了一个新的说法。
2.由于作者在这段文字中,言之凿凿地说“艾布·穆斯林决意进攻中国,并为此做好了准备”,所以以往部分学者感到的某些困惑便可以消解。当年艾布·穆斯林在怛逻斯一役大获全胜后未继续进攻中国,不是“原因不明”,更不是“可能出于对唐朝表示友好”,而是因为内讧。尽管他与齐亚德之间的内讧长达一两年时间,而且有专家据中国史籍记载分析,这段时间内二人还分别遣使来过中国,但即便如此,也是内讧苗头的出现使他有了后顾之忧,而成为他当初打消进攻中国念头的直接动因。
3.人们常说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怛逻斯战役结束约两年后,头号功臣齐亚德被艾布·穆斯林处死,头被砍下献给哈里发,再过两年左右,艾布·穆斯林也被新哈里发处死。
由此,我们不由得联想到阿拉伯古籍中大肆渲染的、至今一些阿拉伯权威百科全书或人物辞典仍津津乐道的、关于所谓中国国王在715年向阿拉伯人纳贡一事两位主角的下场。“使团长”胡白来,被派去给哈里发报捷,未行多远便倒毙途中。紧接着古太白也是在内讧中被杀,头也被砍下来献给了哈里发。这几位为阿拉伯帝国的第二次对外扩张立下汗马功劳的人物,在与中国人较量中取得或精神或物质或军事上的胜利,似乎都成了他们的不祥之兆——皆未得善终。这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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