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清楚,欠你钱的人是被执行人,不是法院,法院是帮你要钱的;很多时候,请你扪心自问,执行不到钱时,自己是否也有责任?你为什么轻易地相信别人,毫无风险防范意识?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不属于执行难,于情于法,这个风险都应由你自己承担……”细心的当事人可能会发现,这几天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六楼楼道口墙壁上多了一块宣传板,这是天元法院最新印制的《写给申请执行人的十句话》。
现实生活中,有些申请执行人不理解法院执行,在案件执行不能时,迁怒于执行法官,迁怒于法院。为了消除申请执行人对执行法官的误解和埋怨,同时也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明白执行的风险,天元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严惩“老赖”的同时,将最能反映法院执行工作的内容印制成《写给申请执行人的十句话》,并悬挂于执行局醒目位置。通过这一举措,以期让更多的申请执行人理解执行法官的辛苦,也理解法院执行难,从而使申请执行人能够更好地配合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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