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女幼师带情夫到家中激战6分钟,却误发业主群,老公也在群里

看文网 > 综合类 > 法律政策 > 2023-08-07 08:31

    【案例摘要】
 
    “杨小姐,你发错视频了吧,快点撤回!”
 
    “对不起!手滑了!手滑了!”
 
    女子的一次手滑,让自己的婚姻走向灭亡,工作也惨遭辞退,到底是怎么样的“手滑”引发那么一系列连锁反应呢?
 
    让我们来一起看看今天这个奇葩案件。
 
    杨某,是某一个幼儿园的幼师,今年26岁,杨某从小就想当一名老师,也很喜欢孩子。
 
    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她不顾父母的阻拦填了幼师专业,毕业后成功进入了一所幼儿园,当起了小朋友们的知心伙伴。
年轻女幼师带情夫到家中激战6分钟,却误发业主群,老公也在群里
    与孩子们玩得来的人肯定是很温柔的,杨某便是一个这样的人,大学期间,杨某参加了一些学生组织,在学生工作中认识了如今的丈夫小王。
 
    因为工作安排两个人得以共事,日久生情之下两人越来越近,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杨某长相清纯,待人热情,外貌与身材都是班里面顶尖的存在,小王逢人就夸自己的女友温柔体贴,遇见她就如同捡到宝一般。
 
    两人在学习中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鼓励,感情与精神上互为支柱,成为了一对同学们眼中的神仙伴侣。
 
    小王家境与杨某相比很是一般,家中兄弟姐妹比较多,填报志愿时小王之所以选了师范专业就是为了能够快点就业快点经济独立。
 
    以减轻家里面的负担,而杨某是独生子女,父母都是体制内的工作人员,从小衣食无忧,两人的结合自然也是引来了许多非议。
 
    大学期间小王刻苦学习,立志要努力提升自己,最终配得上杨某,看到小王为了两个人的幸福生活而奋斗。
 
    杨某很是感动,大学毕业后,杨某在家长一致反对她嫁给一个穷小子的呼声中,选择了与小王结婚。
 
    两个人结婚的时候没有办婚宴,也没有买新房,双方家长只是草草吃了一顿饭。
 
    杨某对于自己草率的婚礼并不满意,但是他知道丈夫小王没有那个存款给自己办一场浪漫婚礼,两个人能结婚就已经克服了许多困难,如果还要求这些会给小王更大的压力。
 
    两人结婚后租住在一个小区,这里离杨某工作的幼儿园很近,作为业主的他们双双进入了业主群。
 
    群里面也有几个是杨某在幼儿园的同事。杨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一行动为日后的危机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小王没有忘记自己大学时候的承诺,他要努力工作,让杨某过上好日子,毕业后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一家科技公司工作。
 
    这虽然与他当老师的目标不一致,但是这一份工作工资水平更高,当然相比之下工作也会更累。
 
    为了能够快速晋升,拿到更高的薪水,小王每天都会主动加班到深夜,曾经那个学校里面的“卷王”把“卷”的态度也带到了工作里面。
 
    小王每次下班回家的时候都已经是深夜,妻子杨某早已入睡,两人虽然住在一起,但是见面聊天的机会是少之又少。
 
    对于小王这样没日没夜的工作,杨某也是很担心,她劝丈夫不要累坏了身体,这样下去挣的钱可能还不够医药费。
 
    但小王觉得青春正是奋斗的时候,此时不奋斗以后过的就是苦日子,杨某知道小王是一个很犟的人,所以也并没有反驳。
 
    杨某是幼师,这份工作相对于小王的工作来说就轻松许多,小朋友们也不用教什么知识,每天到了学校就是想着如何带小朋友玩。
 
    所以杨某有许多空闲时间,但回到家中面对的就是空荡荡的房间,丈夫在外她独守空房,虽然结了婚但是丝毫感受不到家的温暖。
 
    可能人一旦闲了下来就喜欢胡思乱想,杨某开始思考自己为何要和小王结婚,两个人虽然结婚了但根本没有婚姻该有的生活样子。
 
    小王老是在加不该加的班,自己是他的妻子但是生活如同单身一般。两人对于工作的价值观也不同,实在是有太多不一样的东西了。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生活时间就更加不用说了,小王每次回来都是深夜。
 
    早已因为工作而疲惫不堪的他对那些事情也是没什么兴趣,洗完澡就是睡觉。不然就是应酬完了回到家后一身酒气,洗完澡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杨某虽然理解丈夫,但自己也是有需求的,如今结了婚却比谈恋爱的时候过得还寡淡,实在不知道结婚的意义在何。
 
    为了给自己的生活解闷,杨某盯上了交友平台。
 
    杨某长相清纯,职业又是幼师,看着就是乖巧懂事,温柔持家的女孩子。
 
    杨某注册了交友软件后就经常在上面发布一些自己工作的照片,介绍自己的工作;或者分享一些日常,上传一些美照上去。
 
    杨某起初只是想利用这个平台解闷,没想到真的让她招来了一些粉丝,本地人金某就是其中一个。
 
    金某今年三十岁,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金某与杨某一样,也是已婚人士,还和妻子还育有一个孩子,但两人感情早已冷淡。
 
    金某和妻子相爱多年,生了孩子之后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还有抚养问题导致两人矛盾重重。
 
    妻子在生完孩子后如同躁郁一般脾气变得很是暴躁,金某也是一个急性子。
 
    一来二去两个人经常爆发冲突,久而久之金某开始厌倦婚姻生活,想出来寻求一些刺激。
 
    在交友软件上,金某看到了杨某发出来的照片,一下子就被手机里面这个温柔美女给吸引住了。
 
    妻子彪悍霸道,金某看到这种温柔可人的美女就不由的沦陷了进去。他当即点开了私信聊天,夸赞杨某的照片好看。
 
    对于金某的夸赞,杨某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但后来金某每天都来找杨某聊天,这让杨某觉得很不对劲,虽然自己已经结婚。
 
    但对方只是说交个朋友,自己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刚好能够给自己苦闷的生活找些乐趣,何乐而不为呢,就这样两人熟络了起来。
 
    当朋友事假,出轨是真,杨某得知金某也是已婚之后,心里的负担就更小了。
 
    两个人很快就厮混在了一起。杨某在金某身上找到了久违的刺激,重拾了作为人妻的感觉。
 
    小王对于这一切当然是毫不知情,他依旧在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而奋斗,对于妻子的出轨行为是一点没有察觉到。
 
    杨某知道小王天天加班,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她直接把情郎领到了家里面。
 
    一次约会,杨某提出要录下视频来以后好好回味,金某自然是不介意,杨某随即就把手机架到了自家的茶几上,两人在沙发上云雨了一番,于是就录下了这六分钟视频。
 
    那一天,正巧业主群里面群通知各位业主将自家电表录一个视频发到业主群上,以确定各家电表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
 
    杨某此时一个人在家,录下视频后他随手就点开了相册,将视频发了出去,发完后直接把手机丢到一边看起了电视。
 
    万万没想到的时候,这视频杨某手滑发错了,发错了就算了,发的还是她与金某在自己激情运动的视频。
 
    视频一出现就直接引爆了业主群,大家纷纷出来讨论这件事情,好事者大呼妙计,还有人问为何没有下一集。
 
    杨某再次拿起手机的时候顿时愣住了,她发现情况不对,当即就出来解释自己发错了视频,并非有意。
 
    而更加尴尬的时候,小王此时出来了,他发现视频里面的人并不是自己,而是杨某和别的男人,且那背景分明就是自家的墙壁。
 
    小王当即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回到了家,一进门杨某就扑通跪到了小王的面前,请求他的原谅。
 
    但是这种事情哪有男人能忍的了的呢,小王当即提出离婚,如果杨某不同意他会直接起诉。
 
    杨某自知理亏,但是她觉得自己出轨与小王脱不了干系,两人就这件事情又大吵一架,小王摔门而出,留下杨某一个人在客厅里掩面哭泣。
 
    更加糟糕的是,那个视频群里面的业主们都看过,杨某的同事也在其中,自己的事业似乎也要完蛋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杨某来到学校的时候就被园长叫到了办公室,表示杨某并不适合这一份工作,所以劝她自己辞职。
 
    如今许多家长还有老师都知道了她出轨的事情,幼儿园也保不住她。杨某哭着同意了离职。
 
    【以案释法】
 
    本案中,杨某将自己与情夫的视频上传到了业主群上,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下来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来说明一下本案中涉及到的一些问题。
 
    1、杨某是否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录制视频是否犯罪?
 
    本案中,杨某将自己的视频上传到了业主群之上,这属于传播行为,故有人认为这应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即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就要来说什么是淫秽物品了,淫秽物品在官方的定义上就是具体描绘行为或者露骨宣扬物品。
 
    本案中杨某上传的视频中两人运动,口中还不断涌出挑逗意味的词语,不管是视频和音频都极具性的表现力,是典型的淫秽物品。
 
    其次就是主观意向了,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一定是故意的。
 
    即行为人主观上知道自己行为造成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他就是想传播淫秽物品。
 
    本案中的杨某很显然不具备这一构成要件,她本来就是出轨,这个群里面有自己的老公,也有自己的同事。
 
    发上去之后对自己的婚姻事业都是极大的影响,所以对于杨某来说她并没有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动机,也并不存在故意。
 
    其次就是严重后果,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必须要达到严重后果才能够定罪。
 
    传播是否达到严重程度有明确的数额要求,比如说向他人传播这一情形必须达到三百人次也上才能算做是严重情节。
 
    如果未能达到严重情节也并不是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只是不是犯罪,但依旧是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违法和犯罪行为是一样的,必须主观上有这一故意,并且不是牟利的故意。
 
    如果行为人是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构成的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这将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本案中的杨某并不完全符合上述情形,所以并不构成犯罪。
 
    2、杨某上传淫秽视频虽然并不构成犯罪,那拍摄淫秽视频是否构成犯罪呢?
 
    其实这个也不是犯罪行为。
 
    人都有隐私权利,这个大家都是知道的,性行为就是一种隐私,人们的性行为有天然的不可公开性。
 
    但是每个人对自己的隐私权是存在支配权的,即可以将自己的隐私授权给一部分人,让一部分人可以“侵犯”自己的隐私。
 
    两人亲密的时候拍摄视频也是同理,只要两人同意,不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拍摄亲密视频是完全合法的事情。
 
    本案中金某同意了杨某拍摄视频的请求,所以杨某拍摄视频完全合理合法。
 
    至于传播行为,视频当中不仅仅是杨某漏了脸,作为情人的金某也因此“出名”。
 
    对于这件事情金某可以向杨某索赔,因为这是侵犯其隐私权的一种行为,但鉴于杨某在这件事情上并非故意而为之,法院一般不会同意赔偿。
 
    本案是一个“手滑”引发的道德问题,其中并没有什么违法和犯罪的行为。
 
    杨某一个“手滑”葬送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但究其原因是她的躁动的心害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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