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呼兰大侠,走遍天涯,为民除害,专杀警察”。
呼兰大侠到底是谁,听民间这则顺口溜的意思。
老百姓不但对这位叫呼兰大侠的杀人犯不害怕,反而还歌颂他正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呼兰大侠一夜之间血洗了该栋家属楼传闻从何而来?
呼兰大侠的事迹可以简短地总结为,有天晚上,有人潜入了公检法家属院内,并在一夜之间血洗了该栋家属楼。
该人共杀害人数52人,其中27人为公检法系统人员,剩下的为该等人员的配偶、儿女等亲属。
作案完成后,此杀人犯还在墙上用血写下“呼兰大侠”四个大字,显得极为嚣张。
也因此,大家都称呼该杀人凶手为呼兰大侠。然而,呼兰大侠作案手法高端,神出鬼没,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也因此,警方对于这个呼兰大侠也是束手无策,抓捕多年,仍未查到任何线索。而这个呼兰大侠是谁也成为了一个解不开地谜团。
但实际上,呼兰大侠并不真实存在,实际上,血洗公检法家属楼的故事也无从考究。
呼兰大侠案的真相不过是民间对于一宗连续杀警案事件的改变。
该杀警案事件还需张某离奇死亡的故事说起。
呼兰大侠案的真相:五名呼兰警官被害案
张某是一名警察,那天他被人残忍杀害。当办案人员到达现场时,看到了骇人听闻的一幕。
只见张某躺在血泊中,眼睛睁的老大,死不瞑目,他的身上被捅了足足有17刀。内脏都被捅烂了。
而张某的家属也没有幸免,他的妻子、大女儿和小儿子均被残忍杀害,只有小女儿幸存了下来。
案发当时,小女儿正在房间睡觉,意外地躲过了凶手的袭击。
然而,经过警方的调查,杀害张某及其家属的凶手很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的蛛丝马迹,这让案件侦查陷入了僵局。
但更令警方不安的是,张某因为工作原因配备有枪支,而经过搜索,张某的枪支失去了踪影。
警方推断是凶手在杀害张某后,趁机偷走了枪支,这让警方很是担心凶手会用这把枪支进行行凶。
然而,警方的担心得到了印证。就在警察张某被杀后不久,另一名警察及其家属也不幸遇难。
该名警察叫贺某,他就是被枪杀的,而杀害他的子弹被证实就是来自张某那把失窃的枪支。
案发当天,贺某女儿的老师来家家访。而期间,贺某听到门外有敲门声,然而当贺某打开了门,却有一把枪抵在了他的脑门上。
还没等贺某反应过来,凶手便直接开了枪,贺某顿时倒下,当场身亡,而在场的老师、女儿及妻子也没有幸免,纷纷遭遇枪击身亡。
同杀害张某一样,凶手作案手法十分老练,警方根本调查不出任何线索。
而就在贺某被杀的短短几个月后,一起杀害警察的恶性事件再次发生。这次遇害的是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马某。
但马某并不是死于枪杀,而是和张某一样,死于刀杀,与前两次一样,警方根本无法查到凶手的痕迹。
但马某并不是最后一名受害者,几个星期之后,一名朱姓警官也同样遇难。
朱警官刚上任不久,为人正义高调,他坚信总有一天会将杀害自己同事的凶手绳之以法,并曾公开在媒体上呼吁杀人凶手早日投案。
那天,他接到了领导的电话,让他来办公室一趟。
但当朱警官正要敲门之时,却被凶手一枪崩头,倒在了血泊中。
人们推测,就是朱警官太过于张扬,挑衅到了凶手,才会被凶手盯上而惨遭杀身之祸。朱警官之后,朱警官的同事王某也惨遭杀害。
就这样,短短一年时间之内,呼兰市先后就已有五名警官遇害,并且每次行凶之后,凶手都能够逃之夭夭。
虽然没有抓到凶手,但可以确定的是,杀害五名警官的凶手大概率是同一人所为。
然而,凶手逍遥法外,就在警方们忐忑地等待下一名受害者之时,这位杀人犯却停手了。
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不再有警察遇害。
而杀害上述五名警察及其亲属的凶手是谁,也成了一宗悬案。
这就是呼兰大侠血洗公检法家属楼民间传闻的原型。
呼兰大侠的本质是惩奸除恶的英雄还是穷凶恶极的杀人犯?
有人推测,是有些不满公检法系统的人别有用心地用杀害警察的故事编故事。
并将凶手说的神出鬼没,神乎其神,还赞誉他杀了警察的行为是惩奸除恶,值得歌颂。
而该等改编故事也越来越离谱,凶手被冠上了“呼兰大侠”的名号,真相也被改编成了“呼兰大侠一夜血洗公检法家属楼”的离奇故事。
对于警察不再遇害的结果,有人表示呼兰大侠是被抓了,也有人表示是呼兰大侠金盆洗手了。
更有人猜测,警方之所以三十几年没能抓到呼兰大侠,是因为呼兰大侠受到了百姓们的尊重。
“百姓将呼兰大侠藏了起来不被发现。呼兰大侠是正义、勇敢、惩奸除恶的!”
对于呼兰大侠及其背后的真相,网友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呼兰大侠的存在一定有他的道理。
但也有网友表示不赞同,认为杀人就是不对,表示呼兰大侠太过残忍。
“即使警察再有不对,在法治社会里也应该用法律的手段解决矛盾,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路已经走不通了。”
【·以案释法·】
1、如何评价本案中“呼兰大侠”的行为呢?
呼兰大侠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犯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将被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呼兰大侠的杀害对象专门限于警察,呼兰大侠是否因此构成袭警犯罪呢?
答案是否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袭警犯罪。
犯袭警罪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袭警罪的成立需要行为人在人民警察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过程中袭击才构成。
同时,行为人应当抱有扰乱公共秩序、干扰警察执行职务的主观心理,并在此心理的引导下事实了行为。
然而本案中,呼兰大侠不单单是以干扰公共秩序为目的,而是明显具有恶性程度更高的随意杀害警察的主观目的。
这也是为什么相较于袭警罪最高刑只能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被判到死刑的原因。
同时,呼兰大侠也并非在警察执行公务时实施暴力杀害警察的行为,而是在警察休息的事后,在警察的家中、办公室等场所杀害被害人。
由此,呼兰大侠并不构成袭警罪,而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虽然呼兰大侠将被害人限定为警察及其亲属范围,但却不限定于特定的人。
呼兰大侠的此种杀人具有随机性,相较于特定杀人,具有更明显的主观恶性,因此在量刑时也会考虑酌情从重处罚。
另外,呼兰大侠杀害多人及杀害的被害人身份均为警察等公务职权人员及其家属的情节,也具有较为恶劣的影响性。
该等情节也会对呼兰大侠犯罪量刑酌情从重处罚带来影响。
可惜的是,杀害五名警官及多名家属的凶手至今仍未能绳之以法,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侦查技术不先进,也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确实狡猾。
2、自呼兰大侠犯罪至今已有三十余年,如因为科技的进步,使得呼兰大侠案被侦破,对于呼兰大侠是否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刑事犯罪具有追诉时效。
所谓“追诉时效”是指,如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经过法律规定的时期而未被发现的,则对于该犯罪嫌疑人依法应不再追诉。
该制度的规定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现时的生活安宁。
一般认为,一个人在犯罪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在犯罪,则应认为其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明他不再具有任何社会危险性。
也因此,刑法也没有必要再对该类人群现有的平静、安宁状态进行破坏,并对他们进行特殊预防或进行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具体的追诉时效。根据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的不同,追诉时效在五年至二十年不等。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如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但同时追诉时效存在一种例外情形。
即如追诉时效超过二十年的,但相关机关认为仍必须追诉的,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同样可以进行追诉。
另外,我国刑法也规定了追诉期限的延长。
即在相关机关已立案侦查或者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由此可见,我国对于追诉时效的适用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条件。
对本案中的呼兰大侠而言,因公安机关已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故本案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即使呼兰大侠案适用追诉时效,且至今距离本案已过三十余年之久,超过了最长的二十年追诉时效。
但因呼兰大侠行为的恶劣性,公安机关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同样可以对呼兰大侠重新进行刑事追诉。
五名警官及其家属被杀的故事令人惋惜,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呼兰大侠的做法并不值得歌颂。
没有经过法律的审判,任何人都没有有特权剥夺其他人的生命,否则,我们生活的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永远的无序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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